合于变,因于物,动而时,发也机

2004-04-23 17:51 星期五


  发微者,阐发幽微。周敦颐《通书》“诚几德”第三章云:“发微不可见,充周不可穷之谓神。”,于人不可见处,阐发幽微,此谓“神”!《易·系辞下》有:“夫《易》彰往而察来,而微显阐幽。” 孔颖达疏:“而微显阐幽者,阐,明也。谓微而之显,幽而阐也。”哲东先生著《太极拳发微》一文,旨在显示太极拳中细微之事,说明隐幽之理,使之显见著明。可谓“神”人之举!张士一先生为其作序,谓:“发微之名,允称不易。”信矣!

总诠:诠,义理也。《淮南子.兵略》云:“发必中诠,言必合数,动必顺时,解必中揍;通动静之机,明开塞之节,审举措之利害,若合符节”哲东先生以总诠为十三篇之首,其发微抉隐,“发必中诠,言必合数”矣!诚如先生在《序志第十三》所言:“十二篇中,上五篇,主言义;下七篇,主言法。法之中有义焉,义之中,法存焉。”《总诠第一》是先生证道传道的纲领性文字无异。
    
  “合于变,因于物,动而时,发也机。”
    
  合变:《史记.建元以来侯者年表》:“行权合变,度时施宜,希世用事”。变,为事物在时空中的转换。太极拳是主动调控阴阳平衡的拳,先生首先强调的就是在运态中去把握。
  因物,《老子》云:“因物之數,不假形也”、“因物之性,不以形制物也”、“因物自然,不設不施”、“因物而用,功自彼成”。合变的行为,也必须合乎“物之数”、“物之性”乃至“物之道(自然)”,只有因物而用,因物自然,其功自乃彼成。
  
  动而时,发也机:语出《庄子·外篇·天道第十三》:“似系马而止也,动而持,发也机,察而审”,哲东先生改“动而持”为“动而时”,进一步强调时空概念。


  动者,《孙子兵法》谓:“故善动敌者,形之,敌必从之;予之,敌必取之。以利动之,以卒待之。”、“合于利而动,不合于利而止”。陈鑫云:“当时而动,如龙如虎,出乎而尔, 急加电闪。当时而静,寂然湛然,居其所而稳如山岳。”理固明矣!


  机者:古代一种武器,发弩机。《阴符经》云:“天性人也,人心机也。” 徐灵胎注曰:“人者,天之所生。天,性无可见,生人而性即存乎人身矣。故人性乃天性之所寄也”。“人有心,当其未动,全无所见;一有感触,而心即于此见端矣,所谓机也。”


  二水以为,“机”是天地万物动静(阴阳生息为动静)之将发而未发、预动而未动的端倪反映于人心的一种感触。 “机”,是万物萌动状态的端倪。“机”,是人心对万物动静的观照和感触。


  邵康节云:“一阳初发动,万物未生时。”说的就是阴阳消长的“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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